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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工资如何计算与发放?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6日 来源:深圳工伤维权律师
[导读]:工伤期间的工资计算与发放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员工因工作原因受伤或患病,在接受治疗直至康复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待遇。

工伤期间工资如何计算与发放?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当劳动者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此外,对于已经评定为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职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引用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工伤导致死亡补偿标准?

如果职工因工伤导致死亡,其直系亲属有权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这种补偿主要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部分。这些补偿旨在为死者家属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并减轻因失去亲人而带来的经济负担。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关于工伤期间工资如何计算与发放的问题,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受伤员工能够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和支持。同时,企业也应注意遵守法律规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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